2018年转业复员工作已全面展开,各单位春节前基本都要确定转业对象了。转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家不必过于着急,在这一年中,小小参谋会一直陪伴大家走过各个环节,在一些关键时刻也会给大家进行参谋。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关于安置去向的政策规定,希望能帮到即将转业的战友们。本文主要参考目前正在执行的以下三个重要文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 中发〔2007〕8号)、《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中发〔2016〕13号),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安置。
2. 回配偶原籍、入伍地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
3. 回父母原籍、入伍地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
1.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随军前户口所在地,一般指首次随军前配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主要是配偶婚前长期生活、工作并有常住户口的地点。
2. 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①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②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③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 自治区首府) 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④对上述以外的城市,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前配偶随军取得当地常住户口即可。
中发〔2001〕3号文件还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 舰艇) 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 平时获二等功) 以上奖励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不受随军配偶的落户时间限制,只要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配偶随军落户,就可以在以上城市安置。所有的落户时间均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配偶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配偶(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中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但也必须在转业当年3月31日之前落户),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 双军人单转或双转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该规定完全涵盖了此前中发〔20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1. 撤并降改移部队。中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
2. 非撤并降改移部队。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1.父母身边无子女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 本人未婚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3. 配偶为独生子女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4. 军籍父母离退休安置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5. 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户口所在地安置,该地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地区县(市)的,其上述亲属(不含随军、离退休安置或工作调动)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
1.撤、并、降、改、移部队
中发〔2016〕13 号文件规定,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单位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2. 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满15 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放宽了此条件,中发〔2016〕13 号文件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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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5-11 11:02 沙发
小参,你好,我家是南阳的,配偶是东北的,我08年入伍,驻地在东北,16年结婚,同年办理随军,17年在南龙湖买房,现在配偶在郑州工作,通过入户亲友正在办理郑州户口,想问一问,我这种情况,将来能转业进郑州吗?
@刘巍只能通过随军了
管理员回复@小小参谋我配偶一直都是随军的,需要满多少年吗?还是有什么具体操作
@刘巍她取得郑州户口后再随军即可
管理员回复@小小参谋延续之前的随军不行吗?
@刘巍不行
管理员回复@小小参谋我配偶落户郑州以后,我把之前的随军取消,重新办理随军可以吗?
@小小参谋我配偶落户郑州后,我把之前的随军取消,重新办理随军可以吗?
发表于2019-06-24 17:04 板凳
我配偶落户郑州后,我把随军取消,再办理随军可以吗
@刘巍不用取消,可以再次随军
管理员回复@小小参谋好的,非常感谢
@小小参谋必须随军随队吗?还是随军就可以
@刘巍随军就行
管理员回复发表于2019-11-05 23:25 地板
我是郑州市集体户口,满两年配偶可以转业到郑州吗
@模棱两可婚前户口还是婚后
管理员回复@小小参谋我在郑州买了房,把我爸的户口迁到我房子底下,成为户主,这样我可以投靠我爸安置到郑州吗?
@jeydao不一定,他必须身边无子女才行
管理员回复@小小参谋有个疑问点就是,郑州接收政策里有一句“父母取得常住户口且有独立合法产权住房”,这一句是限定住房产权人必须是父母吗?还是具体执行的时候没那么严格?我现在未婚
@jeydao是的,单身可以按这条来。
管理员回复@小小参谋至于住房产权人是我的名字,还是我爸的名字,这个审核严格吗?求解
@jeydao这个肯定要审核的,严不严没法说呀
管理员回复